首页 > 审判流程

诉 讼 风 险 告 知 书

2018-01-12 11:42:59

诉讼有风险,当事人应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

1.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逾期提出则不予审理。

2.超期提供证据的风险。逾期举证的,该证据不得在法庭上出示、质证(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3.不能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否则会产生证明力降低甚至无证明力的法律后果。

4.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谁主张谁举证,否则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举证不能甚至败诉的风险。

5.未及时申请证据保全的风险。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未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会导致证据灭失、损毁而无法收集,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举证不能甚至败诉的风险。

6.财产保全申请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7.开庭不按时出庭的风险。不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的,原告视为撤诉,被告承担缺席审理的后果。

8.无足够财产提供执行的风险。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欠款,会导致剩余欠款执行周期过长甚至不能执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