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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2020-08-26 14:22:17

   
 
第一部分昆明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昆明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表1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12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表13
四、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预算总表(表2
五、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
六、项目支出预算表(表41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表42
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表43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表5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6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表7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8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表9-1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表9-2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表10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设立的国家审判机关,在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成立于1981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
2、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且需本院执行的案件。
3、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理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审理由上级法院指定和指令审理的各类案件。
5、依法办理赔偿案件。
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和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负责本院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8、负责本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9、负责本院新闻宣传工作。
10、负责本院监察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铁路运输法院设置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行政庭等8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昆明铁路运输法院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坚决防止冤假错案。
二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加强民生案件审判,扎实做好便民利民工作,积极推进阳光司法。  
三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责任制改革主要任务基本完成,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改裁判文书审签制为签署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得到有效落实,院庭长办案成为常态,各项配套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等多项改革扎实有效推进,全力破解执行难等五难问题。
四是着力夯实基础。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成五大网系三朵云,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全面支撑,切实提升基层司法能力,不断改善审判条件。
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院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无部分供给单位和特殊供给单位;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截止2019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人员编制48人,实有人数44人,全为政法编制人数;退休人数12人;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数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4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9.0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无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上年结转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49.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49.0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9.02万元(本级财力1164.02万元,无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85.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0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9.0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16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2.36万元,项目支出221.66万元),执法办案补助85.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0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200.18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工资福利支出和一般公用经费、交通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住房保障支出68.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76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77万元,项目支出7.6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9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59万元,项目支出311.5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资本性支出(一)87.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7.4万元)
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0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此项内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项内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183.9万元。
七、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共有四项为:1、财务管理咨询等辅助性服务,2、物业管理服务,3、安保服务,4、信息化建设监理服务。预算金额90.51万元。
八、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2020年计划购置计算机网络系统专用设备1套,预算金额为151.20万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审批数为2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万元,公务接待费9.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17%;公务接待费9.7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00%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为942.36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为987.11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9年减少44.88万元,降低率为4.53%,主要是实有人数减少 ,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减少工资、津贴及行政运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为406.66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为419.72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比2019年减少13.06万元,减少率为2.65%。主要的原因为:信息化建设投入较去年减少65.39万元,服装经费较去年增加4.18万元,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较去年减少0.85万元,诉讼业务经费较去年增加10.00万元,执法办案业务经费较去年增加39.00万元等。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但本院办公楼及审判法庭产权,因移交时的种种原因未能变更产权,房屋资产价值已列入本院固定资产,与铁路局、检察院三方产权变更已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