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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3-03 08:53:08

 

    

第一部分昆明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昆明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预算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预算0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02-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3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04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预算05-2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7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8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9-1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9-2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设立的国家审判机关,在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成立于1981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

2、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且需本院执行的案件。

3、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理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审理由上级法院指定和指令审理的各类案件。

5、依法办理赔偿案件。

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和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负责本院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8、负责本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9、负责本院新闻宣传工作。

10、负责本院监察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内设机构有5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共3个审判业务部门,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共2个司法政务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昆明铁路运输法院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坚决防止冤假错案。

二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加强民生案件审判,扎实做好便民利民工作,积极推进阳光司法。 

三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责任制改革主要任务基本完成,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改裁判文书审签制为签署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得到有效落实,院庭长办案成为常态,各项配套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等多项改革扎实有效推进,全力破解执行难等“五难”问题。

四是着力夯实基础。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继续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开辟昆铁法院发展的新境界。

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院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无部分供给单位特殊供给单位;自收自支单位0个。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截止2020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人员编制48人,实有人数58人,其中:政法编制人数;43人,聘用制书记员13人,协警2人,退休人数14人;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数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4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48.2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43.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95.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5.7万元(本级财力1064.46万元,无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414.83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16.4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43.9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6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31万元,项目支出85.15万元)执法办案补助414.83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16.41万元,上年结转48.21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400.58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工资福利支出和一般公用经费、交通费工具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卫生健康支出75.71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住房保障支出68.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80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55万元,项目支出5.9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1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76万元,项目支出328.2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资本性支出(一)330.4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30.4万元)

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00)

五、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此项内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项内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345.56万元

七、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共有7项为:1、后期服务3项,2、法律咨询1项,3、工程设计服务1项,4、工程监理服务1项,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服务1项。预算金额225.84万元。

八、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2021年计划购置资产预算为编列。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审批数为27.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5万元,公务接待费9.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01%;公务接待费9.4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09%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为979.31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为942.36万元,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20年增加36.95万元,增幅为3.92%,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纳入预算等综合因素。

(二)项目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为664.60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为406.66万元,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比2020年增加257.94万元,增幅为63.43%。主要的原因为:信息化建设预算今年未予安排,较去年减少130.00万元,服装经费较去年减少4.8万元,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较去年减少1.71万元,诉讼业务经费较去年增加16.41万元,执法办案业务经费较去年减少34.76万元,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新增预算364.59万元等综合因素增幅为63.43%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但本院办公楼及审判法庭产权,因移交时的种种原因未能变更产权,房屋资产价值已列入本院固定资产,与铁路局、检察院三方产权变更已在进行中。

附件:2021年预算批复表(昆明院)

 

附:2021年预算批复表(昆明院).xlsx